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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2009年全国百家网站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河南行协 2015-12-21 点击:正在读取      字体:【

豫通局便〔2009〕34号

省各基础电信运营公司:

    根据《河南省司法厅 河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河南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司法部 国务院新闻办 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2009年百家网站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的通知》(豫司文〔2009〕243号)要求,请组织本公司广大电信职工积极参加网上答题,把组织开展“2009年百家网站法律知识竞赛”活动作为参与“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抓紧抓好,在全省电信行业营造学法用法、依法经营、规范竞争的良好氛围。

 

                                        二○○九年十二月二日

 


附件:

司法部国务院新闻办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2009年百家网站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司发通[2009]17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新闻办、普法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新闻办、普法办,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普法办,中直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宣传部,解放军总政治部宣传部:

  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中央t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和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积极动员全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全民法制宣传教育,扎实做好“五五”普法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司法部、国务院新闻办、全国普法办决定,在全国开展“2009年百家网站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批转的“五五”普法规划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决议,充分发挥互联网媒体等大众传媒在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和独特优势,进一步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性,努力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活动主题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三、主办单位  
  
  司法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全国普法办公室。

  四、承办、协办单位

  承办单位:司法部法制宣传司、国务院新闻办网络局、法制日报社;

  协办单位:人民网、新华网、全国人大网、央视国际网、中国普法网;

  参与活动的网站:各地普法网、新闻网站、政府网站、门户网站等百家网站。

  五、活动时间

  2009年10月下旬开始,11月底结束。

  六、活动安排   

  1.10月下旬,司法部、国务院新闻办、全国普法办将在北京举办启动仪式;

  2.10月下旬至11月底,为网上答题竞赛时间,竞赛具体规则届时将在各主要网站上公布;

  3.竞赛结束后,根据网上答题情况,通过公证抽奖等方式,确定、公布获奖个人名单和优秀组织奖名单。将给获奖者颁发奖金、获奖证书等奖励。

  七、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2009年百家网站法律知识竞赛”活动是围绕今年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开展的一次重要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是今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精心安排,组织法制宣传教育影响力强的普法网、政府网、新闻网、门户网等参加到活动中来,引导有关网站做好所承担的工作,确保活动扎实有序开展。要把组织开展这次活动作为本部门本单位参与“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的一项内容,抓紧抓好。

  2.突出重点,确保效果。要在鼓励广大群众广泛参与竞赛的基础上,确保重点对象和重点人群积极参加。到竞赛中来。要动员发动各级党政机关干部、城市社区居、企事业单位职工、农村基层干部结合工作、学习、生活实际,有组织地参加竞赛。要通过这次竞赛活动,使广大干部群众切实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提高法律素质,增强法制观念。

  3.加强宣传,形成声势。要主动协调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各种媒体,对活动全过程进行新闻报道和专题宣传,尽可能使广大群众获得竞赛活动的信息。要注重增强宣传报道的感染力,努力增强各种媒体宣传报道的互动性,形成浓厚的宣传舆论氛围。要通过宣传,扩大竞赛活动的覆盖面,增强这次活动的法制宣传教育影响力。

 

                                         二○○九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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