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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省通信建设工程概预算人员继续教育和资格证书延续工作的通知
河南行协 2015-12-25 点击:正在读取      字体:【

豫通局〔2010〕31号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发展司《关于通信建设个人资格续办有关问题的通知》(工信通简函〔2009〕230号)精神,原信息产业部2005年12月31日前颁发的“通信建设工程概预算人员资格证书”将于今年12月31日有效期满。为切实做好我省通信建设工程概预算人员继续教育和资格证书延续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培训对象

    凡在2005年12月31日前取得原信息产业部颁发的“通信建设工程概预算人员资格证书”人员,必须参加2010年度继续教育培训。目前,省各通信设计、施工、监理企业及专网单位有近500名通信建设工程概预算人员的资格证书将于今年有效期满。

    二、继续教育培训内容

    继续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是工信部规〔2008〕75号文件发布的《通信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通信建设工程预算定额》(一至五册) 及工程造价相关的政策法规。培训教材采用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工程定额质监中心编著的《通信建设工程概预算管理与实务》(2009年版)。

    三、继续教育培训及考核方式

    继续教育培训采用集中面授培训的学习方式。每期学习培训时间为3天,其中学习2天半,考核时间为120分钟。考核采用开卷答题的形式。考核内容不分专业,试卷由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工程定额质监中心统一制定。
    四、继续教育培训费用

    继续教育培训费为800元/人(含培训教材1本,不含培训期间的食宿费)。工信部规〔2008〕75号文件发布的《通信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通信建设工程预算定额》(一至五册)定价130元/套,由学员自行选购。

    五、继续教育培训组织实施

    继续教育培训从今年4月开始,6月底结束,共分3期班实施,每期班规模原则上控制在200人以内。逾期未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人员,将取消资格证书,不予换证。受省通信管理局委托,我中心负责全省继续教育培训的统一组织。请各单位认真对照《河南省通信建设工程概预算人员继续教育名单》(见附件1)。

    六、继续教育时间安排

    第一期:4月27日-29日,4月26日下午报到。培训地点在信阳羚锐大厦(地址:郑州市政六街19号,政六街与红旗路交叉口向北;总台联系电话:0371-65645001)

    第二期:5月21日23日,5月20日下午报到(地点另行通知)

    第三期:6月1日3日,5月31日下午报到(地点另行通知)

    请各单位结合实际需要,尽快确定参培人数,于2010年4月20日前,填写《2010年河南省通信建设工程概预算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登记表》(见附件2),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至lilina777@163.com。参训人员报到时上交本人“通信建设工程概预算人员资格证书”原件。

    七、资格证书延续申请

    通信建设工程概预算人员资格证书到期延续的,持证人员所在单位应在有效期届满3个月前,向省通信管理局提出延续申请,提交《通信建设工程概预算人员资格续办申请表》、申请人的社会保险证明、加盖继续教育合格印章的原资格证书原件,并在规定期限内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行业规划建设管理信息系统”上传相关申请材料电子版。个人资格证书过期的,信息系统将不受理其续办申请。

    通信建设工程概预算人员资格证书丢失或需要变更的,应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通信建设个人资格管理的有关规定,完成证书遗失补办或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和资格证书延续申请。


                                               二○一○年四月十三日

    (联系人:李丽娜,69151099,lilina777@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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